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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兒童選鞋原則(三)-行業新聞-煙臺奧佳鞋業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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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兒童選鞋原則(三)

    2020-10-29 03:33:57| 來源:admin| 瀏覽量:229

        樣式
     
        1.步行前:嬰兒或爬行期不需要鞋子,只需穿厚襪子幫助保暖,或穿著不會束雙腳的小鞋子,這種鞋子須是柔軟、形狀和腳相同,而非提供堅硬的支撐用。在室內的環境下,可以赤足活動。
     
        2.幼兒期:9個月到3歲的幼兒,腳容易流汗,穿的鞋子須透氣性佳,避免不透氣的人工材質。9到18個月幼兒穿的鞋子須是較高筒,綁鞋帶皮制的鞋子,較能穿的住,鞋底需避免過多摩擦力;此外,鞋子的重量要輕,因為這個年齡的幼兒花費相當多的能量在走路上,須避免增加雙腳的負擔。在室內等的環境中,可以赤腳走路。
     
        3.學齡期:這時期的鞋子較注重外觀樣式及舒服度,可針對不同的活動形式選擇鞋子,如運動鞋、涼鞋、登山鞋等。為小孩選鞋,須尋找價位合理、柔軟度佳、透氣性好、有足夠的空間供腳成長的鞋子,如果你無法找到合適的鞋子或小孩的腳出現厚繭、酸痛或其他問題時,就須請求專業人員的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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